绿色矿业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绿色矿山建设不仅仅涉及矿区绿化,还涵盖矿山全生命周期中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最优化。推动绿色矿业的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
今年以来,多地把绿色矿山建设作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并出台相应的行动方案。
2023年2月,为进一步推进惠州市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惠州市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确保2023年底全市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到2025年底,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开采,绿色矿山建设成果持续巩固、建设标准持续提升。
2月1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简称《青岛矿产规划》)。《青岛矿产规划》明确提出,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矿山,依托绿色矿山建设契机,提升矿山生产和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2023年6月,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东营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适用于东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天然卤水、地热、矿泉水矿产资源开采的新建、改扩建、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以及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建设期限、自评估报告编写等要求。
7月1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简称《郑州矿产规划》)。《郑州矿产规划》指出,郑州市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建设完成绿色矿山28家。总体目标为推进矿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地热、煤层气等清洁能源的勘查;大力推广绿色采选技术,构建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立绿色矿业发展新机制,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在产矿山按照国家、省相关规范进行绿色矿山创建等。
近日,经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咸阳市11个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简称《县级矿产规划》)由各县(市)政府审核发布后正式实施。《县级矿产规划》强调,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以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中心。到2025年底,咸阳市绿色矿山创建率达到100%。到2025年末,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显著提升矿业发展和经济、环境、社会综合效益,构建矿业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