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条条都重要!
全国性:
《工程地质钻探规程》8月1日起实施
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修订的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工程地质钻探规程(DZ/T 0017-2023)》于近日获批发布,并将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共分1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准备、钻进方法与钻进工艺、特殊区域钻探、冲洗液、地质编录和原位测试等。
16项渔船管理便民措施自8月1日起实施
由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683号公告,公布了16项渔船管理方面的便民措施(简称“便民措施”)。便民措施内容主要包含3个方面,即取消10项证明事项、精简3项审批程序、优化3项管理要求。此次公布的便民措施标志着渔船管理改革工作向前迈出了重要步伐。
锂离子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规定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适用范围为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如便携式办公产品、移动通信产品、便携式音/视频产品等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据了解,CCC认证又称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我国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际通行做法,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
由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的服务,都将适用于此《暂行办法》。
同时,《暂行办法》明确,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12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自8月20日起施行
由应急管理部批准的12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将于2023年8月20日起施行,主要包括:
1.AQ 1119—2023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2.AQ/T 1120—2023 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
3.AQ/T 1121—2023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
4.AQ/T 1122—2023 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
5.AQ/T 1123—2023 矿山救援队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
6.AQ/T 2033—202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
7.AQ/T 2034—202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
8.AQ/T 2035—202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
9.AQ/T 2080—202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在用人员定位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10.AQ/T 2081—20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带式输送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11.AQ 4131—2023 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
12.AQ/T 4105—2023 烟花爆竹 烟火药TNT当量测定方法
地方性:
——江西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省大件运输许可工作,加强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与管理工作,提高大件运输许可服务质量与管理效率,优化全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助力“中国制造”和重大工程建设。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于日前印发《江西省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与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与管理工作。内容包含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通行管理、服务保障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8月1日施行!
——重庆
《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修订版)自8月1日起施行
5月31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对《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修改决定,并已向社会公布,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水上搜救体系建设。《条例》指出,细化落实港口、场所、船舶、游艇等水域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防范主体责任。
——黑龙江
《涉路工程技术规范》将于8月4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黑龙江省涉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涉路工程建设单位合理制定涉路工程技术方案,不断提高涉路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质量,保障既有公路安全运营。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编写的《涉路工程技术规范》(简称《规范》)地方性标准已获得批准,将于8月4日起实施。《规范》实施后,将有利于维护公路的正常运行和服务水平,提高交通行业生产安全等。
——浙江
《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自8月7日起正式施行
《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于2023年7月发布,自8月 7日起正式施行。
该名录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可接收协同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行业和类别。其中,附表主要明确了能进行协同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的种类、行业来源、名称等,涉及污泥、食品残渣等七大类、屠宰及肉类加工、皮革鞣制加工、造纸等11个行业来源和屠宰污泥、废丝、废纺织品等21种固体废物。
——江苏
《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8月10日起施行
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8月10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了农业企业的定义,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是指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生产服务等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规模、经营指标、联农带农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农业企业。
关注新规,洞察变化,9月再见!